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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总要求,为全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而努力奋斗
2016-08-18 12:28  

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总要求,为全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而努力奋斗

州残联理事长 王玉亮

(2016年3月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受第五届残联主席团主席的委托,向大会做“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总要求,为全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请提出意见建议。

一、“十二五”及2015年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自治州残疾人事业在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怀支持,在自治区、湖北省残联的关心指导,在自治州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社会各界以及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朋友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十二五”确定的残疾人事业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积极融入国家、自治区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的大潮之中,凝心聚力、务实创新、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可以说,过去的“十二五”是中国残疾人工作大事、喜事多多的五年:2014年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了中国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习总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同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这是8500万残疾人的福音;中央7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当选康复国际主席,确立了中国残疾人在联合国的席位;残疾人优秀代表刘赛(星光大道2011年度总冠军)被联合国选聘盲人形象大使,这是中国残疾人的骄傲;2014年5月17日,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亲切接见我区荣获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我州残疾人自强模范优秀代表田庆能名列其中,在京受到习总书记的接见;10月24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听取了残联工作汇报,并作了:“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千方百计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谋福祉,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的批示。社会反响很大;开展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201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于2016年1月实行;201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制定了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这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残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3年,自治州党委常委会听取了残联工作汇报,赵青书记对自治州残疾人工作汇报给予了“汇报非常精彩、意见建议很好”的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对残联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求:“分管领导要召集研究,把有关建议纳入相关文件中”的批示;自治州制定了《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表明了自治州残疾人全面小康进入了实质性攻坚阶段,在“十三五”期间,全州7957户21036人中的残疾人将更多地享受到普惠和特惠政策、制度的惠及,实现三年全部脱贫,2020年同步小康;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博州、国家县(市)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项目落地阿拉山口市;国家县(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残疾人康复服务专用车全部配备到位。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残疾人康复作为残联工作的基础,拓展康复项目,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康复事业,从一般普及型辅助器具适配到实施医疗康复、残疾预防、脑瘫儿童康复、生活起居无障碍改造、居家托养服务领域的扩展和延伸。通过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关爱工程”;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抢救性工程”;国家彩票公益金“助视、助听、助行、助学、助医”等重点康复项目,总计投入康复资金900余万元,使近4000余人次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人得到资助和服务。服务人群数量占残疾人理论推算数的22%,占第二代残疾人数据库数量的44%。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残疾人康复服务2500人的工作目标。其中;筛查疑似白内障患者1500余人,补贴项目资金118万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使593人重见光明;投入90余万元,免费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2215件套,服务2246人;投入近102万元,开展儿童、成年听力检测1200人次,验配助听器300例、助视器400人次;投入资金100万元,为155人和761人精神病患者提供疗程免费住院治疗和服药;投入92万元,为307名成年肢体残疾人实施了社区、家庭康复服务;投入50万元,装配假肢、矫形器110例;投入198万元,送脑瘫儿童进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治疗与训练155人次;投入45万元,聋儿语训康复训练24人次;投入57万元,实施了国家“聋儿抢救性工程”人工耳蜗植入术,使3名贫困家庭聋儿回归有声世界;投入48万元,为160户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起居无障碍改造服务。

2015年,残疾人康复投入项目资金230余万元,为1596人提供康复救助和服务,涉及残疾人康复的民生项目及10余项业务全面或超额完成。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残疾人就业、扶贫作为残联的主业,拓宽培训、就业渠道,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针对近几年来残疾人就业面窄,择业观念僵化,就业不稳的客观因素和严峻形势,各级残联积极宣传、协调推进《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通过按比例安排、集中、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共实现1287人就业,同比 “十一五”就业630人的目标增长49%;拓宽多种培训方式,五年中举办或参加全国、湖北省、自治区、自治州残联系统的残疾人技能(家用电器、计算机网络、服装裁剪制作、刺绣、面点烹饪、美术绘画、摄影)培训、岗位精英技能竞赛、职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班次34期,共培训各类残疾人、专业技术人员、残疾人工作者1565人次,年均313人次;残联系统与劳动部门、企业举办用人招聘会三场,现场签订用人意向书113人;“十二五”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项目纳入自治区安居富民民生工程之中,各级政府投入25256万元,完成了656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无房和危房的建设与改造;稳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残疾人扶贫工作新途径,以合作社、公司加农户等模式,共创建8个县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210.5万元用于支持基地滚动发展,依托基地组织培训残疾人及其家属180余人次;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投入项目资金58.6万元,帮扶贫困残疾人293人发展种养业,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投入资金22万元,实施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符合条件的22户残疾人家庭开办村级店提供资助;投入137.5万元,实施了太阳能发电设备配发“光明工程”项目,为275户农牧区牧民配发了太阳能发电设备及电视机;投入444.4万元,为3948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次实施了机构、居家托养“阳光家园计划”;投入60余万元,实施了“扶残助学工程”。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的在校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家庭中的健全学生实施了1300余人次的学费资助;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并招生开班,目前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在校生65人。三年来,区、州两级残联为特殊教育学校从残疾人事业保障金补助办学经费80余万元,有力的支持了特殊教育工作;四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被国家、自治区评为全国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之星、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一人获全国第二届推拿按摩比赛金奖,一人获自治区家电维修大赛第一名。

2015年,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走访残疾人家庭577户,实名登记失业残疾人417人,新增按比例安排就业59人,集中就业50人,个体、自主创业66人,共实现209人就业和再就业,培训残疾人600人次;自治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确定为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博州残联和州广播电视大学于今年秋季联合成立了“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博州教学中心”,从而结束了博州没有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历史。目前,首批30余名学员正在免费接受高等教育;两项民生工程项目“阳光家园计划”、“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投入195.95万元,对城乡1816名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进行了资助;投入36万元,扶持了180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实现脱贫;投入35万元,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配发太阳能发电设备70套;截止12月底征收残疾人保障金800余万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基层组织作为残联的基础来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服务网络基本形成。2012年年底,在自治区残联系统率先完成了县(市)、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2013年6月,自治州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顺利完成了全州残联换届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州用公益性岗位为25个乡(镇、街道)残联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州、县市残联残疾人工作者在编人员由35人增至50人。全州为257个行政村(社区)选聘了257名残疾人协调员,州县残联投入20余万元,为乡镇残联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已连续4年总投入50万元,为25个乡镇残联每年提供5000元工作经费,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自治区验收。州残联会同财政制定了《博州村队(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暂行办法》,自2012年起,投入51.4万元,连续四年为全州257名村(社区)专职委员每人每年补助500元的误工补贴。

州本级残联经过不懈努力,在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区、州编委的大力支持下增加了5个事业编制。至此,州残联机关增设了办公室、康复科、组织联络(维权、宣传文体)科三个内设机构,一个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5名,结束了自治州残联机关没有业务科室和科级干部的历史,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

2015年,投入37万元,开展了大规模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按照方案的统一安排,参加了自治区二级、举办了自治州三级专项调查培训。全州县市、乡镇、村(社区)调查员364人参与了此项工作。专项调查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实行一对一的调查登记和数据录入。通过近两个月时间,对应调查的8778人,除离异本地或死亡的之外,完成8369人实名登记,占应调查人数的95.34%。这次专项调查,为校核目前我州残疾人理论推算数据以及校正办理二代证数据库资料9753人提供了比较真实切合实际的现有数字,同时也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正式启动了《博州残疾人事业志》的编撰工作。在自治区启动、培训的基础上,州残联成立了事业志编撰领导小组和写作班子,动员所有力量,查询25年残疾人工作的历史档案、史册资料。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集中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各地基本完成了初稿,《博州残疾人事业简志稿》已报自治区残联备案。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服务基层,“访惠聚”取得明显成效。自“十一五”以来,我们开展的各项服务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惠残项目、扶持资金100%安排到基层,到户到人,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2015年,残联系统高度重视“访惠聚”工作,按照自治州党委的要求,州残联连续多年开展了针对巴勒根特村单一结对帮扶和与州人防办联合第二年的“访惠聚”工作。驻村工作组坚持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核心,以去宗教极端化为重点,以先进文化为引领,以惠民生聚民心为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工作组紧紧围绕六项任务开展工作,先后组织、举办法律讲堂、去极端化宣讲、村民联谊、文化惠民、知识竞赛、趣味运动、科技培训等8场次,参与群众5000余人;建立了村级“爱心超市”,免费为村民提供各取所需的生活用品200余件;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清理、维修防渗渠800米;在“扶贫日”、“助残日”期间,为38户贫困及残疾人家庭筹集38000元帮扶资金发展生产;向因病致贫的胡木兰捐款8280元;向重度残疾人廖家碧免费提供5000元的专用护理床;完成了过村主要道路减速带、20盏路灯的安装工作;积极协调、争取了州、县、乡水利部门,为本村修建防渗渠道的立项工作;组织村民350人次,通过劳务创收增收5万元;投入6万元,用于村委会院内地面硬化、卫生厕所、美化,文化体育健身器材的更新改造;完成了10户贫困家庭的年度脱贫任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残疾人文化作为宣传事业的窗口,文化体育成绩斐然,使更多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生活。自治区残疾人中长跑训练基地于2011年在温泉县挂牌正式启用。五年来,自治区残联累计投入训练补助资金近50万元,保证了30余人次残疾人运动员的正常训练;州残联投入经费30余万元,在自治区第五届残运会上,获得了14枚金牌、11枚银牌、6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实现了五残会上奖牌总数超过上届,团体总分进入前六名的工作目标;在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州选送的一名运动员取得了两枚金牌、两枚铜牌,为自治区、自治州争得了荣誉,做出了贡献;2015年9月,博州6名运动员参加了全国第九届残运会,在中长跑项目上年轻运动员取得了1500米银牌(破国家纪录),3人获400米、800米第4、5、6名的优异成绩;2014年的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三届特奥会上,博州代表团取得22枚金牌、12枚银牌、9枚铜牌的可喜成绩,实现了“保六争五”的既定目标,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投入专项奖励资金34.33万元,对参加自治区第六届残运会获奖的运动员、教练员进行了表彰奖励;蒙古族盲人歌手冬红,在自治区第三届盲人声乐大赛上取得了二等奖,并唯一代表自治区参加了深圳的全国决赛,夺得了声乐组通俗唱法金奖的可喜成绩,再次为自治区、自治州争得了荣誉;投入资金40余万元,成功举办了“阳光家园、和谐残联”自治州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在自治区第四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中,实现了“争一保二”的工作目标。2013年,博州残联承担了自治区参加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声乐节目的演出任务,6名演员在湖南赛区取得了银奖和铜奖的优异成绩。五年里,涌现出一批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博州残联被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评为残疾人体育先进集体,体育教练阿不都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州残联获得“基层组织建设”、“两刊”宣传工作、“康复工作”、“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受到中残联、自治区残联的表彰;15人被中国残联、自治区评为残疾人康复、扶残助残、自强模范、创业之星、职业技能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奖励。

2015年,我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吐牙、耿静被自治区残联评为优秀专职委员;博乐市被自治区授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先进单位,金芳等9人被评为专项调查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参加自治区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博州代表队取得团体决赛总分第三名;组织选送残疾人书法、绘画、刺绣等艺术品15件,参加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展品比赛,获得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州残联与妇联开展了“关注残疾儿童、重视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为主题的第25次全国助残日,启动了“关爱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博州最美妈妈”征寻评选活动。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各级残联的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努力争取建设项目,条件明显改善,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前三年,在上级残联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3年完成博州、县(市)两级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目标。到2013年底,州、县(市)残联办公总面积从不足320平方米,扩容到4500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共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850万元,县级以上残联的综合服务能力有所提升;2013年,通过努力争取到国家投资1000万元,建设8000平方米的地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2014年8月批复到位。目前,该项目经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于3号楼内,主体工程已完工,2016年有望交付使用;博乐市残联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投入近100万元,对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设施改造,设置床位40张,开展为三类残疾人的托养服务。

2015年,经过努力争取,国家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的县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建设项目》落地阿拉山口市;2014—2015年,争取到自治区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80万元,为我州各县(市)残联配置残疾人康复服务专用车3辆及车载设备,至此,我州各县市残疾人服务专用车全部解决,县市残联的交通工具条件都优于州本级残联,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残联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的问题。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不断改善。五年来,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5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9人次。对事关歧视、侵害残疾人就业、教育、劳动等方面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行业沟通协调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得到推行;积极争取,努力促成了残疾人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2013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了三方面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我州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严肃办证程序,杜绝假证人情证,及时为各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证件9753本。

2015年,认真贯彻《自治区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与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在博乐市举行了启动仪式,向各县(市)颁发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200块;投入30万元,为1130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投入14万元,对4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起居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受援工作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外在动力,积极主动作为,援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自2011年以来,湖北省残联两届主要领导分别率团对博州残疾人工作进行了调研,州人民政府召开座谈会3次,签订了五年对口支援协议,五年中,湖北省残联向州残联、五师残联捐赠援助资金100余万元(其中,博州75万元、五师25万元)。武汉市与博乐市残联达成的 “五个一” 援助项目,捐赠残疾人服务车一辆,捐赠援助资金80万元。荆门、宜昌和襄阳市残联也分别向精河、温泉县残联捐赠资金10万元和5万元。共接待湖北省残联系统来博考察团11批次,96人。我州残联系统派出6批次,50余人赴湖北省及地州市残联对接考察、学习和培训。博州残联系统共接受湖北省残联系统援助资金200余万元。这些资金大都用在了残疾人扶贫慰问,培训等民生项目和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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